当前位置: 首页 > 岗位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办事公示制度

时间:2013年11月13日 来源:图书馆 点击:

一、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办事公开相关指南 ,做到办事公正、公平、公开。
二、 加强载体建设,以多种形式办事公开, 充分利用文件、网站电子显示屏及宣传橱窗等公布馆员工作职责、各部门工作流程等,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保障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办事公开,包括公开办事程序及咨询、投诉电话等。
四、办事公开责任追究制
(1)馆员必须明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凡是接到学生 、教职工、读者和 学校纪检监督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的,轻者进行教育批评,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对不实行办事公开、失职渎职,按规定该公开内容不公开、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对责任人追究责任。

电话: 027-59750756 59750803

传真: 027-59750756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 430068

电邮: hbutlib@163.com

© Copyright 2001-2018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 系统部建设维护. 027-59750737

微信

移动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