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副馆长-刘海梅(女,图书馆七楼A座,办公电话027-59750755)

时间:2015年06月10日 来源: 点击:

1.负责文献资源建设工作。根据学校教学科研需求和新图书馆的特点,组织制订纸质资源和电子资源建设规划并实施。

2.加强与行业组织及兄弟院校图书馆的合作与交流,开展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3.负责学科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探索学科馆员制度,深入重点学科开展对口服务。
4.负责信息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参考咨询、查收查引、文献传递、学位论文库建设及科技查新等工作。
5.负责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图书馆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图书馆员参加业务培训。
6.负责分管工作相关规范与制度的审定与完善。
7.协助馆领导完成其他工作。 
 

电话: 027-59750756 5975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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