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读者指南 > 读者指南 > 正文

图书馆文献捐赠管理条例

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来源: 点击:

  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自创建以来,一直深受广大友好人士的关心和支持,许多知名机构、专家学者、海内外人士以及广大校友、师生读者都热心地向我馆赠送各类作品。我馆对这些捐赠文献悉心收藏与整理,除了纳入普通书刊借阅体系外,还特设湖工大文库进行专项收藏和管理。这些捐赠文献极大地丰富了我馆馆藏,在此我们向赠予者致以深深的谢意,同时也欢迎更多的友好人士向我馆赠送优秀作品。

  为了更好地做好接收捐赠文献的工作,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适合纳入馆藏的图书
1、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2、内容满足本校教学科研需求。
3、为正式出版物。也酌情接受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4、为完整的成套书刊。也酌情接受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古籍善本等非成套书刊。
5、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6、本校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或作品将入藏“湖工大文库”1册,其余复本存放相关藏书区,供读者借阅。
 
二、不适合纳入馆藏的图书
1、盗版、盗号和内容违反相关法律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重要学术和收藏价值的特种文献和手稿除外)。
3、多卷书中不成套的书刊(具有重要学术和收藏价值的古籍善本等书刊除外)。
4、内容已经明显过时的图书。
5、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6、破损图书。
7、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8. 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凡受赠文献,图书馆一般会回复收藏证卡以示感谢和纪念。对不宜公开宣传的限制阅览文献亦可不回复收藏证。
3、所有纳入馆藏之受赠文献将加盖“赠送书刊”印章以示纪念。诚请捐赠者能在图书扉页上签名、赠言或加盖铭章。
4、对不予入藏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交换、图书漂流,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
5、毕业生捐赠的使用过的教材或参考资料一般不入馆藏,作为图书漂流惠及本校师生。
6、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受赠文献,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
 
四、接受捐赠的方式
1、现场捐赠:资源建设部设有文献捐赠接待处,接受到馆的现场捐赠。
2、邮件捐赠:资源建设部设有文献捐赠联系人,接受邮件捐赠。
3、上门提取:本地大批量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派专员上门提取。
4、仪式捐赠:对于数量巨大、价值贵重,或有其他特殊意义的捐赠,图书馆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进行接收。
5、境外捐赠:在接收境外人文社科类出版物前将有关捐赠申请提交学校宣传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备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图书馆再开展接收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利用。
 
五、联系方式
  捐赠地点: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图书馆6楼A座)
  捐赠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联 系 人:张兰
  联系电话:027-59750739
  联系邮箱:hgtsgzl@163.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邮    编:430068

电话: 027-59750756 59750738

传真: 027-59750756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 430068

电邮: hgdgzlibrary@sina.com

© Copyright 2001-2018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 系统部建设维护. 027-59750737

微信

移动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