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读者指南 > 读者指南 > 正文

图书馆报告厅使用规定

时间:2018年10月18日 来源:图书馆 点击:

1. 报告厅满员座位404座,人数少于200人的会议不建议使用。

2. 疫情防控期,会议主办单位请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控制会议人数,并在获得学校防办的批准集会的前提下,申请报告厅使用。

3. 报告厅原则上正常上班时间白天使用。特殊情况需夜间、周末或法定假日使用的,会议主办单位与物业公司协商安排相关事宜。

4. 会议主办单位发会议通知时,告之参会者图书馆报告厅位置,必要时由主办单位在学校通勤道路设置指示路标。

5. 会议主办单位布置会场时不能损坏报告厅原有结构及装饰。报告厅会议桌为组装家具,经常搬动会导致松散受损,禁止随意搬动。

6. 因会议需要,会议主办单位搬入的相关设备、物资,会议结束时由主办单位及时运走。

7. 报告厅设备间已安装布置原有设计的电源、配电系统。如有会议主办单位委托外包会议服务公司承接会议,会议服务公司需在报告厅设备间外自行接线、配电的,需签订安全承诺书。会议服务公司对自行接电可能导致的负荷故障或设备损毁后果负责,对外接电源导致的漏电、触电灾害性后果负责。安全承诺书由图书馆物业公司提供。

8. 茶叶、纸杯、无线话筒耗材(如电池)等由会议主办单位自备。

9. 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行入,严禁在报告厅内就餐。

 

电话: 027-59750756 59750738

传真: 027-59750756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 430068

电邮: hgdgzlibrary@sina.com

© Copyright 2001-2018湖北工业大学图书馆. 系统部建设维护. 027-59750737

微信

移动图书馆